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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6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决定在江苏省、上海市、甘肃省启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目标是建立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职工的基础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职工“一人一号”,为每一名教职工建立电子档案。

    2015619江苏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试点采集工作专项部署会议,要求各校上报时间为2015710前。此项任务是教育部行政任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迫,数据要求质量高。请各单位领导及广大教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一、采集对象

    采集对象为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岗教职工(不含附属幼儿园、附属中小学)。

    临床教师(指本校附属医院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临床医务工作者)作为专任教师纳入采集;

    面向本校教职工服务的校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和工勤技能岗位在编职工纳入采集。

    二、采集内容

    系统包括11项必填项目。

    1、基本信息表;

    2、学习经历信息表;

    3、岗位聘任信息表;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表;

    5、基本待遇信息表(人事处填写);

    6、年度考核信息表(人事处填写);

    7、教育教学信息表(教务处审核);

    8、教学科研成果信息表(科技处审核);

    9、教学科研获奖信息表(科技处审核);

    10、入选人才项目信息表;

    11、海外研修信息表。

    三、工作要求

    1、人事处根据学校现有人员情况,通过系统生成所有教职工的账号及初始密码,下发给各单位;每位教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登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jiaoshi.jse.edu.cn (教师用户访问信息自助子系统,信息录入员、信息审核员访问信息管理系统).

    2、各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及1-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人事处将于本周四(625)下午1430在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会议,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及信息员准时参加会议。

    3、信息采集工作的程序为:个人填报→二级单位信息录入员审核提交各职能部门信息审核员审核系统信息查询员审核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员最终上报;各单位信息录入员负责审核本单位人员信息及补充不在校人员信息,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相关信息。如:教务处负责审核教育教学信息表;科技处负责审核教学科研成果信息表和教学科研获奖信息表;国际交流处负责核对专业外教人员信息;人事处负责审核其它必填信息。

    4、请各单位于75前完成本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

    5、请各单位尽快通知到每位采集对象,抓紧时间填报审核申报。

    四、联系方式

    建立教师信息采集临时飞信群(仅各单位信息录入员和审核员加入),人事处为各单位提供专项咨询服务,在具体工作中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

    信息项解释联系人:人事处刘欣,电话:88780062

    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息化中心芦兵,电话:88780360

    五、信息安全

    各单位做好信息安全工作,个人填写数据除信息员外不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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